前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杜兆才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款400万。杜兆才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导致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触犯了刑法。法院依法对其做出了严厉的判决,展现了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这起案件再次彰显了反腐败斗争的坚决立场,也为广大公务人员敲响了警钟。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总局原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书记杜兆才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杜兆才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四百万元罚金,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将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 2012 年至 2022 年这长达十年期间,杜兆才利用在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田径协会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等多个重要岗位上的职权,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球员转会等关键事务上大开方便之门,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累计收受折合人民币 4341 万余元的巨额贿赂。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量刑时指出,杜兆才的受贿行为性质恶劣,他为足球俱乐部在主场迁移、球员转会等关键业务中非法助力,致使足球领域公平竞争原则被践踏,行业生态遭受重创;还利用权力在人事任用方面肆意妄为,干扰正常晋升秩序,这些情节都构成从重处罚因素。然而,考虑到他被调查后如实交代罪行,主动坦白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部分受贿存在未遂情形,且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回,法院最终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判决。
回顾整个事件进程,2023 年 4 月 1 日,杜兆才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自此拉开其违法行径被清算的序幕。历经半年多,10 月 7 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移送检察机关。直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公诉机关严谨出示证据,杜兆才及其辩护人充分质证,双方激烈辩论,杜兆才最后当庭认罪悔罪,整个司法流程彰显了法律对体育领域贪腐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也为中国体育行业净化风气、重拾公正秩序筑牢法治根基,给体育从业者敲响了沉重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