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铁涉案金额虽不小,但由于身份被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最终仅被判20年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在舆论中引起争议,一些人认为应该根据涉案金额严惩,而另一些人则支持法律裁决。李铁案件的审判过程备受关注,希望能为社会各界树立一个良好的法律示范。
北京时间今天早上,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为此,中国足球记者赵宇在审判出来后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在微博写道:李铁的涉案金额虽然不小,但他的身份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判了20年。20年后,67岁。
关于赵宇的观点,此前这一情况也是本案开审前的焦点,在一审时,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是李铁的案件适用受贿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方认为李铁是国家工作人员,适用受贿罪,而李铁的辩护律师认为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适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者最根本的区别是最高法定刑不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而受贿罪最高法定刑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