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篮球联赛中,外籍球员的职业生涯并不是由联赛机构来负责的,他们需要自己承担起自己的命运和责任。
近期由T1和PLG合併的「新联盟」陆续公布合併后的新赛季制度规章,其中外籍生制度即将废除引起轩然大波,新联盟以「期盼未来职业联赛能有效带动本土球员实力提升与发展,促进台湾篮坛于国际舞太成绩更上一层楼,考量外籍生制度于此阶段无法有效提升国际竞争实力,共同决议于本赛季起停止外籍生参与选秀。」跟PLG于6月4日公布的选秀规範大相逕庭,直接将準备投入选秀的外籍生们拒之门外,令外界错愕不已。撇除这个决策来的太仓促,没有做好配套措施之外,「外籍生」在职业篮球就是个畸形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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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篮球引进外籍生,提升比赛强度,球员能提早适应未来迈入职业联赛如洋将般优异身体素质的外籍生以及让身高较高的本土球员不必因为身高被迫打中锋,而是根据其天赋及身体素质去打哪个位置,自然是美事一桩。
但是职业联赛凭什幺要保障外籍生的出赛权利?外籍生顾名思义就是「外籍球员」本来就是该占用洋将名额,目前檯面上以先前PLG选秀规範外籍生只要打两年UBA并检附教练推荐函即可投入选秀,外界许多声音为外籍生抱不平的观点是认为有些外籍生放弃其他海外打球机会甚至是就读NCAA的机会来台为了圆梦,改善生活。
但职篮凭什幺为这些外籍生的职业生涯买单?承诺这些来台诱因的是经纪人吧?近年来UBA外籍生也迎来军备竞赛,招来不少「职业学生」每个月营养金少则几百美金,多则上千美金的都有。回到最根本先前PLG选秀规範甚至都没有要求外籍生承诺必须归化,过去SBL刚开放外籍生时的规範还要求签下归化意向书,也许未来他们有机会归化拿台湾护照,但现实层面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外籍生还没待满归化要求年限就被淘汰了。最讽刺的是为台湾多次出征国际赛的阿提诺还未能以非洋将身分在台湾打球,而外籍生先前却可以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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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球员也不是禁止外籍生的藉口,现在的华裔球员几乎都有中华民国护照,他们是可以打中华队的,虽然超过16岁才取得我国护照,必须佔归化球员名额,过去十年中我国首位归化球员戴维斯也不止一次受伤或是其他原因导致中华队无归化球员可用,虽然目前檯面上的华裔球员如林书纬、沃克不是中华队最需要的中锋位置,但都入选了本季PLG年度第二队,在必要时期他们的确有资格入选中华队,过去雅加达亚运菲律宾12人名单中出现了四位菲裔球员包括Clarkson在内的在FIBA规範中属于归化球员,篮协有权利去徵招他们,华裔球员已取得护照,跟外籍生截然不同。当然,华裔球员需要需要规範跟限制?能不能限制出场时间跟是否需要同意若有需要必须接受中华队徵招?这些都是新联盟可以去规範的。
过去T1联盟元年的规範一队最多可注册三位外籍球员以及一位第三类球员,规则为四节十人次,有限制出赛时间。第三类球员包含「亚外、外籍生、归化球员和华裔球员」。规範明确且同时保有联盟丰富性,最重要的有条件限制这些非纯本土的出赛时间,保障本土球员出赛时间,当时被外界大多数球迷戏称「洋将联盟」并且以戏谑的口吻说「要看场上那幺多洋将我还不如看NBA就好」,如今来看当时第三类的规範似乎是个不错的想法。
新联盟许多规範在制定时必须更审慎思考,此次新联盟突如其来的决议确实对外籍生不公平导致观感不佳。有了双联盟经营四年与三年的经验,尤其是身分认定方面的问题,像是即将归化的大B和布依德,以及阿提诺,过去Q身分认定的问题已造成许多纷争,归化球员不能用国际赛成绩作为身分判定的依据。外籍生也并非完全禁止打职篮,或许可以在SBL待一段时间完成归化程序再加入新联盟。